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404民初1207号
本院于2022年5月9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德怀、王志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解柏林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54-5622005
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十涧湖西路东50米
特此公告。
附: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